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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以至整個教育制度著眼成績,以為多勞多得,但卻忘記老師學生都只是人,壓力太大,反而得不償失。

 

在這間幼稚園工作,合約上清楚列明老師每星期工作38.5小時。每月一次兩小時的大會,和每星期一小時在家的準備時間,都計在工作時數內。實際上更表只有37小時的上班時間,而每星期,老師都有三小時準備時間,可以遠離「煩囂」,安靜地坐在辦公室準備教材或做其他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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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彈性上學時間,七時至八時來到幼稚園的孩子可能只有幾個,老師的上班時間便因應孩子的數目而編排。上個月剛好遇上星期四是公眾假期,老師預早問好家長,那個星期五會否帶孩子來到幼稚園,結果原本55個孩子,只有一半會來,於是,有兩個老師可以臨時休假。另外,在更表上,清楚列明老師休息時間。因為法例規定,工作超過六小時,必須有至少半小時休息時間。

 

在德國工作後,才有時間好好生活,閒時畫畫畫,玩玩樂器,學學外語,看看育兒書,再把我自己工餘時學到的,融入幼稚園。老師跟孩子一樣,不能迫得太緊,放過老師,放過學生,他們學懂生活,才能好好學習。

 

【編按:以上內容為作者之個人意見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