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會給予孩子零用錢,但他在日常生活中,又是否真的有用錢需要?作為父母的確要考慮很多因素,假如孩子未有金錢管理及自律能力,零用錢可能令他們養成胡亂揮霍的壞習慣,所以家長給予孩子零用錢與否,可以先考慮以下因素:
零用錢的必要性
孩子的零用錢可以來自不同途徑 --- 由父母「定時定候」給予的金錢、過時過節由父母或長輩給予的利是、甚至有些父母會將金錢當作獎勵孩子,這都是他們零用錢的來源。
父母給予孩子零用錢,須先考慮其必要性,例如買零食、文具、玩具或儲蓄等。此外,什麼年齡開始給孩子零用錢亦是一個重要考慮。對稍年長的孩子來說,幼兒對零用錢的需要性較低,一般來說,幼稚園都會有茶點供應,加上放學後有成人接送,所以需要用錢購物的情況較少。相反,上小學以後,孩子需要用錢的機會就會增多,或許小息時在小賣部買零食、儲錢買心愛的小文具等。當然,若學校沒有小賣部,而鼓勵孩子自行準備小餐盒則另作別論。
理財能力的準備性
縱使孩子有使用零用錢的需要,父母也要考慮其管理金錢能力及自律性。管理金錢能力是指孩子手中的金錢是如何適當運用,例如用多少錢去購物、用多少去儲蓄、金錢如何好好保管等。而自律性是指孩子是否不假思索,喜歡就買,沒有衡量到物品的必需性,甚至學會「延遲滿足」,未必即時購買。這些能力都是讓父母考慮到一旦給孩子零用錢時的金額多少、發放的適當時間,例如每天給一元,還是一次過七元作一星之用等。
發放零用錢形式
孩子使用零用錢通常是以現金或八達通形式。若前者,孩子可以以「真金百銀」來衡量手中金額多少,進而思考購物的可能性。而後者,因為孩子未必見到實際金額,就比較容易不作考慮便隨便購物。當然,孩子擁有自己的八達通的時候,父母必須清楚說明用途,以及予以監管,而避他濫用金錢。
其實,父母給予孩子適量零用錢的同時,亦可以教導他正確用錢的方法,例如見到心頭好,可以稍為延遲滿足自己,努力儲錢,朝著「目標」進發,這也是讓孩子學會忍耐和努力的具體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