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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對小六家長來說是其中一個關鍵時候。本年度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日期為2019年1月3日(星期四)至1月17日(星期四),所有參加派位的中學在同一期間接受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但學生只可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獲得自行分配學位的機會將被取消。教育局呼籲家長應對學校作全面的考慮,例如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班級結構、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能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官方的説法沒錯,但説易行難。

朋友A與太太是專業人士,做人做事也甚有原則,對自己或是一對女兒都頗有要求。大女兒在幼稚園階段已考上X學校,二人激動不已。順理成章,亦順利升上小學。近日,連中學部也正式取錄了。當筆者知道這消息時,亦第一時間恭喜他們。誰知朋友A訴說他不打算讓女兒在原校升中。驚訝之餘,也追問原因。

朋友對X學校的形容是----「霸道」。他舉了兩個小例子:

例子一:女兒的校車的車速往往很快,同學們往往在回程途中感到不適,亦有個別同學有作嘔作悶的情況。家長已多次向校車反映但情況没有改善,最後家長唯有向校方反映。但換來的答案是:校長在早會時向全校說:「我不會再理會這些怪獸家長,如果他們再有投訴,也不必跟我説,因為我是不會理會的。」

例子二:女兒在一至四年級時,老師從不要求做英文作文改正。升上五年級後,女兒在收到老師批改的第一次作文後,如常讓朋友A簽閱,翌日便交還老師,換來的是被老師在「家長通訊欄」中寫下「欠做改正」四隻大字。朋友A問女兒所謂何事。難道全班同學也欠改正?細問下才知道部分同學知道要完成改正是因為她們去年也是同一老師任教。但朋友A女兒不認識這位老師的教學方式,於是便欠做了。朋友A着女兒向老師解釋一下,又寫了一段文字再作解釋。望老師可以手下留情,刪除手冊上文字。誰知道周旋了個多月,老師仍置之不理,不理會也不回覆。朋友A重申,他不是介意是否手冊上有紅字,而是原則問題。

這一次,筆者作為聆聽者,並没有在這兩個例子上加插任何意見。反之,我想聽聽各位讀者的意見!

【編按:以上內容為作者之個人意見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