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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教育政策改革在 2000 年初全面啟動,除了課程改革,學校管理模式的改動也是教改的重點之一。2004年7月8日,立法會通過《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當中針對學校管理架構的《校本條例》於 2005 年一月正式生效。所謂校本管理(School-based Management),就是將權力下放,讓學校有更大自由度,按學生的需要去為課程規劃、人力資源分配、財務預算等項目下決策。相比起從前的中央管治,校本管理無疑提高了學校運作上的靈活度與彈性 — 大前提是需要有一班懂得如何管理的團隊帶領。

在校本條例實施後,香港教育確實添了一番新景象;很多新的教育理念應運而生,踏出脫離單元化填鴨式教育制度的第一步。亦有不少學校在執行校本管理後,教學質素有所改進。可是,近來因有教師自殺,暴露了校本管理的弱點 — 校長濫權的行為開始浮面。

雖然官方文件會告訴你,政府支持的是一個共同決策的架構,容許所有持份者,包括辦學團體、校長、老師、家長、校友,甚至獨立人士去參與決策,但只要你細心再看一眾持份者的身份,便知道決策權根本不可能公平攤分。老師身為種種政策執行者,地位未見因為《校本條例》而提升,在決策層面的影響力完全取決於校長的管治取向。但令一邊廂,校長卻被賦予人事與資源分配權,如續約不續約、分配工作等決策權;這其實變相將校長與教師的身份距離拉得更遠,上司與下屬的關係比從前明顯。

教育界當中有不少優秀的教育領袖,他們不只能將得來的權力繼續下放及攤分,更能信任老師,讓「教學自主」能在校本管理模式中發揮到最大的效果。近日發生的事件,卻揭露了那一直存在的問題 — 有老師需要屈服於校長的極權下,「校本管理」變質成「校長管理」

大部份校長都是教師出身,他們教學經驗不容置疑,唯欠管理技巧,有人會用管理課室的形式去管理學校、用跟孩子溝通的模式面對下屬,費時失事。數年前在攻讀一個課程時認識了一位老師,她告訴我任教學校的校長甚麼也愛管,對老師評頭品足。一次這位朋友剛下課,捧著練習簿往教員室走。校長迎面而來,對她說:「X老師,你做咩行路行咁慢㗎?行快D啦,要有D衝勁啊!」當上至課程教案,下至行步路都是校長的管轄範圍,你叫老師如何是好?

老師受壓,投訴無門或被閒置,間接導致悲劇發生。楊潤雄局長還好意思搬出數據;他說自 2013 年一月至上學年(即約五年間)教育局接獲 501 宗投訴,當中 的 173 宗涉及學校教職員投訴。在已完調查的 114 宗裏,有 32 宗屬指控成立及部份成立,局方已經跟進。五年,32 宗,即只有 6% 的投訴值得被局方關注?老師可以信賴這種如同虛設的機制嗎?楊局長,你讀稿時尷尬不尷尬?

教育是一門完全以人為本的行業,一所沒有學生的學校只不過是一幢平平無奇的建築而已。同樣地,一所有學生但沒有老師的學校亦算不上一所學校。教與學就是老師與學生日復日、年復年互動的結果。所以當老師的千萬不要妄自菲薄,要相信自己在教學上作的每個大大小小決定,因為最清楚學生一切的正是前線老師,所以老師的意見和決擇在學校裏具有一定的重量。這種自信既非對學校管理層的抗議,亦不是權鬥,而是一種證明,或許可以平衡一下管理層與教師間的懸殊地位。自信是互信的起點,能夠收窄人與人之間的鴻溝。成功的改革不會來自從上壓下的政策,無論是身處在「校本管理」抑或「校長本管理」下的老師,請相信自己能為下一代帶來改變,因為政策是死的,相反,人心的改革卻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

【編按:以上內容為作者之個人意見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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