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期盼已久的2,500元學生學習津貼,將於1月9日開始接受申請!
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發放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會全港中學日校、小學以及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過2,500元的學生學習津貼,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政策以及一系列手續預備後,今日終於落實宣布由2020年1月9日起,將派發表格予全港中學、小學及幼稚園學生,以申請2,500元學生津貼:
申請條件:
- 所有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及幼稚園的學生均可獲得。
- 家長須擁有本地一般銀行戶口。
申請流程:
1. 是次津貼不設資產審查,家長填妥表格後須交回學校:
2. 再由學校核實學生身分及於2月14日或之前交回教育局;
3. 教育局於收到申請後約六星期開始,會逐步以銀行轉賬方式直接向家長發放津貼。
以下人士不符合「2,500元學生學習津貼」申請資格:
- 夜校學生
- 自修生
- 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
- 持有入境處發出擔保書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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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津貼恆常化 款項每年約派22.5億元
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10月16日公布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由2020/21學年起,將這項學生津貼恆常化,每年款項涉及約22.5億元。其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12月6日通過並發布,宣佈由2020年開始,全港將約有90萬名學生受惠,當中包括中學日校、小學以及幼稚園的學生,都可以獲得有關的津貼,而且不設資產審查。
2020年11月再獲新學期的學習津貼
學生津貼在2020/21學年恆常化後,教育局計劃會於每年新學期的9月底開始,透過學校派發申請表格,亦期望將此項計劃延伸,讓更多學生受惠。
資料參考: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