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強制猥褻、對孩子性虐待、家暴、癡漢及偷拍等「未經同意」、「非對等性」、「強迫性」等與性有關的行為全都屬於性暴力。
身為家長應如何女兒談「性」?
2017年在輿論高漲之下,日本大幅修正了性侵害犯罪相關的刑法規則,距離上次修法,已隔110年。
對於性侵害犯罪的罰則雖然日趨嚴厲,卻尚未能夠讓人完全安心。更何況絕大多數的性暴力往往難以讓人啟齒。
有份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整體受害者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從未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任何人。如此情況讓人深深覺得與孩子奠定一個有事就要說出口的關係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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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避、警戒、告知
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的癡漢對策
提到性侵害犯罪, 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癡漢。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對於這種行為尚未有萬全的對策。而較為常見的有警視廳發行的電車自我防衛對策,例如「避開人潮擁擠的車廂、不站在無處可逃的地方」、「隨時對周遭人事保持警戒」、「調整通勤與通學時間」等等。
以日本為例,在這種情況之下民眾可以善用警視廳提供的犯罪預防免費app「digi - police」。這裡頭除了只要一點擊就會發出警告聲的防犯警鈴,以及擊退癡漢的警鈴,還有在手機畫面顯示「我遇到癡漢了,救救我」等文字,以便向旁人求救的功能。
除了自己的孩子,我們還要提高警覺,好讓所有的孩子免於受害。
秉持性自主權
來思考約會暴力對策
約會暴力是發生在情侶之間的暴力行為。除了肉體上,這種行為還包括心理上與社會上的暴力。
<精神上的暴力>
大聲怒吼/口出惡言傷人/故意漠視/監視限制行為與交友關係/檢查手機或電子郵件/不聽話就威脅要「分手」,叫對方「去死」
<肉體上的暴力>
揍、打、踢/砸東西
<經濟上的暴力>
約會費用一毛不出/借錢不還
<性方面的暴力>
強迫進行性行為/不協助避孕/違反意願,強拍裸照
有份調查結果指出,在十幾二十歲時有交往對象的人當中,平均每7人就有1人曾經遭到對方暴力相向。不僅如此,據說當時絕大多數的被害者都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因為「對方愛他」,不覺得這是一種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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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我們都要讓他們知道得到「同意」的重要性,不要讓自己變成加害者或被害者,同時還要好好教導他們拒絕與被拒絕的技巧。另外要注意的是,當孩子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時,要留意別讓他「真的落單!」
(本文略經剪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