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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十年代之前,學校在評估的用詞都是以「測驗」和「考試」來作稱謂,到了二千年,當時的教育署建議將測驗和考試的角色作一個重新定位,並建議學校使用「進展性評估」和「總結展性評估」來代替測驗和考試。

 

測驗和考試這兩者,大致上指使用特定的標準,用來檢驗教師的教學方法是否有效;同時亦檢視學生的學習是否理想的一個制度。學生會在特定時間完成作答一系列問題,測驗題目與平日教學內容掛鉤,為了保障測驗結果的客觀性,進行測驗或考試的時間都是指定和劃一的、考核問題形式一致、有固定答案及唯一的評分指標。簡單來說測驗和考試的成績只著重結果及分數。

 

進展性評估和總結性評估,兩者都有「評估」一詞。評估源於拉丁文”ASSIDERE”,即只會坐視而不干預的。其意思是指教師在評估時只需要在旁觀察學生的學習經歷,透過建立有效的架構及搜集學生表現的資料,以助學生、教師和家長了解和判斷學生的學習情況。評估的除了考核內容與教育目標掛鉤外,同時亦與學習過程掛鉤。簡單來說進展性及總結性評估評分時不單只著重結果,學習過程亦會給予分數。

 

根據本人過去經驗所得知,香港大多數學校的測驗(進展性評估)和考試(總結性評估)都以紙筆測試的方式進行。常見的試題包括:短答題、長答題、多項選擇題、是非題等,它們大多是閉合式題目,而且往往只接受一個答案。由於紙筆測試多集中測試學生能否記憶一些教學內容,未能充分反映學生對科目的學習興趣和能力。因此,測驗和考試是單向的,只能檢視學生知識部分的表現,未能全面檢視學生的知識、態度和技能等三方面的表現。

 

評估學生的學習進程是否只是用紙筆評估而足夠呢?有些學校會加入教師觀察、同儕互評和家長評分等項目來填補在紙筆評估單一化的不足,本人十分欣賞此等做法及政策。但,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利用評估數據來追蹤和改善學生的學習,這方面香港學校似乎暫未見有任何突出的表現,致使評估未能有效促進學生的學習,改善教師的教學效能。(有關利用大數據作追蹤評估,稍後日子本人會作詳細介紹和解釋)

 

評估的定義和目的是甚麼呢?根據教育局在2014年發佈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 聚焦‧深化‧持續》 指出,評估對不同的持分者有不同的目的,概述如下:

讓學生. 了解學習目標,以及個人的學習進展情況。
. 了解個人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找出個人的學習需要和改善學習的方法,並逐步做到自主學習。
讓教師和學校. 診斷學生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向學生提供有效益的回饋和具體建議,讓他們知道如何改善學習。
. 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對學生的期望、課程設計及內容、教學策略及活動等,使更能配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從而促進學生學習,提高學與教的成效。
讓家長. 了解子女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
. 考慮如何透過學校合作,改善子女的學習。
. 對子女有合理的期望。
讓政府. 評定學生在特定範圍的學業水平。
. 檢視教育質素。

 

從上表的資訊我們得知教育局對評估的期望是讓學生認識自己在學習上的強項和弱項,並幫助他們不斷改進,亦讓教師檢視和完善教學目標、教學計畫及教學策略。因此,只用紙筆作評估學生的學習情況應該是不夠數據來檢視學生學習的進程及提供有效益的回饋和具體建議,讓他們知道如何改善學習。

 

各位準小一生的家長們,在選擇心儀的小學之前,不妨先到該學校網頁或是家長會時了解該學校的評估政策是如何的,是否只改了評估的名稱,換湯不換藥般的不停測驗和考試。除了紙筆評分外,遇有沒有其他的形式來評核學生的學習進程呢?這裏,本人非常強調「學習進程」而不是學習成果或結果。學校有否利用評估後的數據來跟進自己孩子的學習進程呢?學校又會怎樣跟進每位學生的評估成績呢?學校會否透過不同類型的活動來評核學生知識、態度和技能三方面的表現?

 

本人不想亦不再願在香港見到學生──即你們的子女──因受到測驗和考試的煎熬而害怕上課,阻礙求學的心。大家共勉之!

 

【編按:以上內容為作者之個人意見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