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小家長注意!想增加入讀心儀學校的機會,要事前好好了解整個小一入學申請,做好準備功夫方為上策!小編整理了2022/23年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的資訊,讓家長可以容易地做好報讀前的準備。
更多文章: 【小一入學申請】交表須知、所需文件一文看清
2022/23學年入學的「小一入學申請表」已於9月2日起派發,所有在2016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的本港兒童,如尚未入讀小學及從未曾獲派小一學位,均可申請參加2022年9月入學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家長可由9月2日起至9月27日期間索取或於教育局網頁下載申請表格;或可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民政事務處、教育局區域教育務處或學位分配組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及「小一入學資料單張」。
小編提醒各位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的申請兒童只能使用一張申請表向一所官立或資助學校遞交申請,如家長已取得一式三份的印刷版本申請表,則無須下載網上版本的申請表。
至於有意參加「自行分配學位」,家長需要填妥申請表格,並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在9月20日至27日期間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至心儀學校;由於直接資助計劃小學、私立小學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小學均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若希望其子女入讀該等學校,應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
小一入學申請程序
家長須在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同時,首先要了解整個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配的階段有兩個:「自行分配學位」及「統一派位」,而以下申請日期需要留意:
更多文章: 【小一入學申請】交表須知、所需文件一文看清
更多文章:【報小學必睇】官立、資助、直資、私立小學大不同 學費預算你要知!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
- 2021年9月2日至27日: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2021年9月20日至27日:填妥並提交申請表
- 2021年11月22日:「自行分配學位」學校公布結果
如獲取錄
- 2021年11月24日至25日:辦理註冊手續
不獲取錄
- 需要參加「統一派位」
「統一派位」階段
- 2021年1月22日至23日:辦理選校手續
- 2021年6月1日至2日:公布「統一派位」結果
家長在申請之前可參考以下步驟:
- 孩童是否符合適齡入學資格
- 向相關機構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了解心儀學校的學額及資料
- 填妥申請表並準備所需證件
- 於指定日期內,親身向心儀學校提交申請表格
- 靜待學校公布結果
「自行分配學位」表格
家長拿取申請表後,可用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根據參閱「小一入學申請表」須知後填寫。申請表格除了填寫個人資料外,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計分辦法準則」,有關計分準則可往下續閱。另外,申請人的地址必須為有效的住處,而且家長只可為子女申請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學位,否則,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所有申請將會作廢。
>相關資訊:小學概覽
「自行分配學位」計分方法
家長要知道每一間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與翌年1或2月所提供的「統一派位」是各佔一半的學額;在首輪「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以不受地區限制,申請任何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但建議應盡可能為子女選擇較接近居所的小學, 以減輕往返學校的困難。
另外在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前,可先了解子女自身資格是否符合校方的計分準則,其分數愈高,入選學校的機會愈大。
學校「自行分配學位」最常見的兩大類 :必收類和計分類。
更多文章:【報小學必睇】官立、資助、直資、私立小學大不同 學費預算你要知!
甲類(俗稱:必收類)
- 哥哥或姊姊在該小學就讀/爸爸或媽媽在該小學就職工作(必須是同一校址)
- 家長只可為子女申請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如被教育局發現申請多於一間,其自行分配學位的所有申請將會被作廢。
- 凡獲直資小學取錄的學生,在接受直資學校小一學位後,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
- 法例規定所有足齡六歲或以上的兒童,家長必須讓其子女入讀學校。
- 只要符合以上類別之申請兒童,會獲校方優先錄取,此類學童申請,俗稱為「必收類」。「必收類」的學生在該校小一學額最多佔 30%,如校方提供50個「自行分配學位」學額,那麼「必收類」的學童則佔15個。
乙類(俗稱:計分類)
學校會根據「計分準則」的申請兒童,以申請兒童的得分多少決定取錄的先後次序,簡單來說,分數愈高,被取錄的機會愈大,而派位的名額會根據「必收類」後所剩下的配額作分配,學校則以隨機方式決定同申請兒童的取錄次序或自行抽籤或把申請交由教育局中央處理。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 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家長要留意,上述任何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才能獲得有關的分數。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主辦社團的成員」的定義。
注意事項
-如家長未能親自遞交申請表,可書面授權親友帶同填妥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於上述期間遞交至所申請的小學。
-如家長未能親身或以書面授權親友到校辦理手續,可安排於9月20日至27日期間透過郵寄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副本(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學校在收取有關申請表後會預約家長在11月1日或之前到學校提供相關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學校在核實有關的文件後,會把載有校印的申請表副本供家長保存。
-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表,倘若被發現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表,其申請將會作廢。
>相關文章:
注意事項
最後,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兒童是不需要接受任何形式的筆試或考試考核,根據規定,學校亦不可以以任何的形或進行筆試或面試以考核兒童。
電話查詢:
教育局學位分配組:2832 7700
港島區域教育服務處:2863 4646
九龍區域教育服務處:3698 4108
新界東區域教育服務處:2639 4876
新界西區域教育服務處:2437 7272
資料及圖片參考:教育局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網站